关于跟班重修与免听(间听)重修相关问题的通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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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跟班重修与免听(间听)重修相关问题的通知
根据鲁教高字〔2013〕14号山东省教育厅等4部门《关于印发山东省普通高等学校学分制管理规定的通知》、聊大校发[2005]88号《红是一世关于深化学分制改革的意见》第四条“实行重修和免听(间听)制”、聊大校发[2005]89号《红是一世学分制管理暂行办法》和聊大校发[2004]76号《红是一世专科专业学分制管理办法》中第五条、第六条关于重修和免听(间听)相关问题的管理规定,特就2013-2014-2学期跟班重修与免听(间听)重修工作流程明确如下:
时间 |
工作流程 |
备注 |
开学第一周 |
1、学院提交经教授委员会讨论通过的《跟班重修、免听(间听)重修实施方案》,分管院长签字盖章后上报到教务处教学科;2、学生根据考试情况选择跟班重修与免听(间听)重修,学院需安排专员负责政策解释工作;3、申请免听(间听)重修的,需公示三天无异议后再上报;4、重修必须自行选课,必须在开学后第一周退补选期间完成在系统内的重修选课。 |
1、音体美、语言学、重要专业必修课程、两课、公共体育课、实验课、实践课、活动课、体育保健课不允许免听(间听)重修;2、不提交该门课程详细的《免听(间听)重修自学计划》的不能申请免听(间听)重修;3、一学期免听(间听)重修申请不超过2门(或6学分),连续的两个学期免听(间听)重修申请累计不超过3门(或8学分);4、所有申请表请学生自行下载填写后交由学院存档、备查。 |
开学第二周 |
1、学院汇总并上报《跟班重修、免听(间听)重修学生汇总表》;2、选择跟班重修的由所在学院负责审查,只需上报清单;3、申请免听(间听)重修的,需附带学院初审通过的《免听(间听)重修自学计划》; |
1、未上交《跟班重修、免听(间听)重修实施方案》或审核不合格的不受理;2、《免听(间听)重修自学计划》审核不合格的,必须跟班重修; |
开学第三周 |
1、教务处教学科反馈各学院跟班重修、免听(间听)学生审核结果;2、《跟班重修、免听(间听)学生汇总表》一经确定,不再受理任何重修申请。 |
1、学院负责将跟班重修、免听(间听)重修清单通知到该门课程的授课老师;2、未列入《跟班重修、免听(间听)学生汇总表》的,一律不准参加考试,考试成绩认定无效。 |
开学第四周 |
本周结束后,教务处教学科不再受理任何增删课程修读的申请。 |
增删课程必须在假期前课程正选阶段(3-4周)、寒暑假、开学后课程退补选阶段(10天)期间完成。 |
考试前两周 |
申请免听(间听)重修的,必须按时上交平时作业,必须参加在考试前两周该门课程的答疑课、总结课; |
不参加考前答疑课的,一律不准参加考试,考试成绩认定无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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